强迫智障人员免费劳动

发布时间:2024-04-28 22:26:46 来源: sp20240428

  本报讯 强迫8名智力障碍人员无偿劳动为自己牟利。日前,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迫劳动案,三名被告人最终被判刑。

  2022年1月,周某和张某经人介绍,每人出资4万元从湖北“购买”8名智力低下的人员。周某带着8人先后到山东、河南等砖窑厂从事体力劳动。周某负责联系砖厂、结算工资,张某负责管理这些人员。8人被迫劳动,时常遭受辱骂和殴打且没有劳动报酬。周某和张某二人将8人的劳动报酬据为己有,从中非法获利2.2万元。

  另外,欧某负责某砖厂的生产、工人招用等,明知张某带领的人员为智力障碍人员且没有身份证明,仍予以招用并安排劳动和住处。案发后,周某和欧某主动投案自首,张某被抓获后亦如实供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被告人欧某明知该行为违法仍予以招用,并安排体力劳动,协助强迫他人劳动,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劳动罪,法院遂依法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

  (袁玉洁)

  法官说法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利欲熏心的人将黑手伸向残障人士强迫其劳动,并占有其劳动报酬,最终害人害己。法律尊重和保护劳动者。经营者在用工过程中,一定要严守法律底线,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如遭遇非法用工,应积极寻求帮助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责编:梁秋坪、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