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17:28:26 来源: sp20241101
政策利好不断释放!继国常会审议通过后,6月11日,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优化监管与服务、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等5方面部署15条措施,拓展跨境电商出口,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
其中,《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本地产业,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与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鼓励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模式、积极发展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等。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
“跨境电商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日前指出,2024年一季度,跨境电商进出口5776亿元,增长9.6%,其中出口4480亿元,增长14%。
根据各地初步统计,全国跨境电商主体已超12万家,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超1000个,建设海外仓超2500个、面积超3000万平方米,其中专注于服务跨境电商的海外仓超1800个、面积超2200万平方米。
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是此次《意见》的部署重点,15条措施中有4条与此相关。《意见》明确,要指导地方依托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优势产业集群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培育“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模式发展标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聚焦本地产业,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与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设立产业带“线上专区”;提升服务跨境电商企业能力,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技术等企业可按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壮大一批科技领军企业;持续推进品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建设独立站、海外品牌运营中心,增强品牌培育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同时,《意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出口、支付、物流、海外仓等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点展会。支持按市场化原则提升现有地方性跨境电商展会办展水平,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举办海外专场推介、对接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展,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加强跨境电商行业组织建设与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跨境电商行业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将相关领域人才纳入人才需求目录和高层次人才目录,结合实际配套出台支持举措。落实好现行相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高校通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开设“跨境电商+小语种”相关课程,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开拓新兴市场提供人才支持。
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模式
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意见》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优化服务模式,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模式,为跨境电商国内采购提供保险保障。
对此,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在日前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扎实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已有所部署,彼时《通知》明确,要围绕跨境电商“产业带”“生态圈”,积极探索上下游链式承保,推动供应商、支付平台、仓储物流、海外仓、海外分拨中心等多主体风险保障全覆盖。
中国信保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支持外贸新业态出口48.1亿美元,同比增长18.6%。其中,支持跨境电商出口36.9亿美元,同比增长45.3%。
在跨境结算方面,《意见》明确,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按规定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营销、仓储、物流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同时,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外汇收支手续,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意见》要求推动头部跨境电商企业加强信息共享,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企业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更好赋能上下游产业链发展。鼓励有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在遵守国内外法律法规前提下,积极应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工具,提高数据分析、研发设计、营销服务、供需对接等效率。
发展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
《意见》还明确要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优化监管与服务、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
其中在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相关企业发展。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用好现有股权投资基金资源,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加强对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支持。未来将编制出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退税操作指引,进一步指导企业用好现行政策。
国铁集团数据显示,中欧班列开行数量保持强劲增长态势。截至目前,中欧班列已累计开行突破9万列;同时,覆盖范围逐步扩展。中欧班列已通达欧洲25个国家223个城市,连接11个亚洲国家超过100个城市,服务网络基本覆盖欧亚全境。
在中欧班列开行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意见》明确要促进中欧班列沿线海外仓建设,积极发展“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支持物流企业结合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特点,加强海运、空运、铁路、多式联运等运输保障能力建设。鼓励物流企业与东道国寄递企业开展合作,提升“最后一公里”履约能力。
在优化监管方面,《意见》还提出要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允许跨境电商、跨境支付等应用场景数据有序自由流动。鼓励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依法依规利用数据赋能产业链上下游,增强生产企业柔性化供应能力。
此外,《意见》明确,将加快跨境电商领域标准建设,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鼓励地方汇聚行业、企业、高校、智库等资源,积极参与跨境电商生产、营销、支付、物流、售后等各领域的标准建设。修订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鼓励地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境外知识产权权益维护等培训力度,提升企业风险应对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跨境电商合规出海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海外法务、税务资源对接,指导企业妥善应对海外纠纷。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要点速览
●支持依法合规引入数字人等新技术,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带动更多优势产品出口。
●鼓励地方立足特色优势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
●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出口、支付、物流、海外仓等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点展会。
●支持按市场化原则提升现有地方性跨境电商展会办展水平,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举办海外专场推介、对接活动。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企业赴境外参展,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多展示对接平台。 【编辑:唐炜妮】